被中国追逃办公室点名的4名逃澳人员究竟犯了什么事儿

来自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说,截至2018年4月底,中国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
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编辑:Axin 2018-06-09 12:06:29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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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6月9讯  来自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说,截至2018年4月底,中国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825人,“百名红通”人员52人,追回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
 
6月6日,中国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公布了50名外逃人员的线索,可能的藏身地点涉及9个国家个地区,“目前”可能居住地是美国的最多,有23人,在澳洲的则有4人,最早的一人在2001年就已到本地。涉嫌犯罪类型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占较大比例。本次《公告》除了公布这些在逃人员的所在国家和地区之外,甚至列出了他们可能所在的社区。
 
据《澳洲人报》报道,中国2015年曾指出“百名红通”人员有10人住在澳洲,但后来有多人已迫于压力返回中国。仅2016年,就有武汉钢铁集团前副总经理郭廖武、两名在墨尔本的女性、64岁的周世勤以及56岁的唐东玫回中国自首。
 
虽然中澳还没有签署引渡条约,但去年9月25日,中国公安部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在北京签署了《中澳打击跨国犯罪和加强警务合作的议定书》、《中澳打击经济犯罪联合行动方案》,并举行赃款返还仪式。这些协议将让中国警方更容易在澳调查相关案件,但需要遵照澳大利亚法律。

下面是《澳华财经在线》搜集整理的可能藏身澳洲的四名人员的涉案详情。
 
王东升:烟台市公路局原局长,涉嫌受贿罪,四年前外逃至澳洲
 
《公告》公布王东升的有关线索为: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370602195611230414,烟台市公路局原局长,涉嫌受贿罪。2014年5月29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外逃所持证照:G46638056。目前可能居住地:伊士活(Eastwood),悉尼。
 
网络上有关王东升的有关资料并不多,有信息显示,王东生至少从2005年就开始担任烟台市公路局局长职务。
 
王东生落马的信息在2015年获官方披露。2015年10月,山东省委机关报《大众日报》的公开新闻报道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当年根据指定管辖,“查办了辽宁海事局原局长侯景华、丹东市海事局原局长孙龙等重大受贿犯罪案件,立案查处了恒丰银行原董事长和党委书记姜喜运、烟台市公路局原局长王东生等一批腐败分子。”由此披露了王东生被查的信息。
 
吉东升:出逃前一年曾在法庭指证上司
 
公告中公布吉东升的有关线索为: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10103196409152455,河南证券有限公司郑州纬五路第一营业部原经理,涉嫌挪用公款罪。2002年12月21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外逃所持证照:G01094820。目前可能居住地:埃塞尔街(Ethel Street),宝活(Burwood),悉尼。
 
《澳华财经在线》搜索吉东生相关信息显示,河南省当地媒体曾报道,时任中原证券郑州纬五路第一营业部(行政区营业部)经理的吉东升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郑州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2002年12月外逃疑藏匿于澳大利亚。2008年5月28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出了红色通缉。
 
资料显示,在吉东升外逃前1年,也就是2001年12月,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原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代理总经理胡燕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时,吉东升曾作为证人进行了指证。
 
知情人士提供的一份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的判决书上显示,吉东升当时在证言中称大约在1998年5月,胡燕告诉他公司因业务需要在郑州市伏牛路花了100万元,不好走账,希望能算成行政区营业部的装修款。后来,他就依言在相关虚假合同上签了字盖了章。
 
该判决书还显示,1998年9月为了应付检察机关的调查,胡燕又指使吉东升从证券公司行政区营业部调取了20万元国库券,放到公司财务处,以图掩盖挪用公款一事。
 
2002年7月,胡燕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年12月,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郑州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吉东升潜逃至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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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富才: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外逃澳大利亚4年。多次以健康原因拒绝回国配合调查
 
《公告》公布的刘富才具体有关线索为:刘富才,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105195202051837,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2014年4月25日外逃至澳大利亚。外逃所持证照:G33107705。
 
公开资料显示,刘富才1952年2月生,广东广州人,1972年2月入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刘富才历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通部湛江港务局局长等职。2001年9月起,刘富才转赴广东省政府工作,先后担任省经委副主任、主任,省国资委主任等职,于2012年2月退休。 
 
《南方日报》曾报道,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的刘富才曾主动“爆料”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以广东省的国企为例,同是正厅级干部,我每年拿到手的钱不到8万块,工资单就7900块钱一个月。如果三金加起来算有10万。广东省国企的董事长多少钱?高的是80万,最差的也有46万,中间阶层60万。”该言论一出,引发外界广泛争议。
 
2015年10月12日,广东省纪委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因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滞留国外不归以及拒不配合组织调查等严重违纪行为,已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
 
经查,刘富才在担任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将本人及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广东党风》2015年11月报道称,经查,刘富才于2014年4月25日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此后,省国资委多次致电要求其回国说明情况,刘富才以身体有病为由不归。
 
2015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致电刘富才,宣布省纪委对其立案决定,并明确要求其按期回国接受组织调查。面对省纪委下达的“最后通牒”,刘富才自称“反反复复地在脑海中过滤,真找不到有什么严重违纪的事情”,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
 
官方披露,刘富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主要发生在他担任省国资委主要领导期间。据悉,刘富才存在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归个人使用、在本单位和下属企业报销应由个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等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
 
上述报道称,刘富才于2008年7月授意下属企业划拨90万元购买日产豪华越野车一辆,长期归个人使用,直到2013年2月才将车辆归还该企业;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刘富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及亲属支付的费用16多万元,在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报销。
 
赖明敏:挪用1605万美元填补亏空的资金缺口
 
《公告》公布的赖明敏具体有关线索为:赖明敏,又名赖敏,男,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40701195204080313,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涉嫌贪污罪。2001年8月外逃至澳大利亚,外逃所持证照:149951345。
 
《澳华财经在线》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发现,涉及赖明敏违法犯罪的公开信息很少。在2003年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3月……原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行长赖敏要求建立江门分行小钱柜用于发放奖金”,“2001年3月, 为填补中国银行江门分行盗用联行‘917’科目资金的缺口,由原行长赖敏指使被告人余鸿斌(原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财会部经理)等三人到开平支行找开平支行行长许国俊商讨如何填补资金缺口。经协商,开平支行同意用美元支付,并由被告人余鸿斌调动了开平支行540万美元兑换人民币填补该科目的资金缺口。”
 
在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2004年6月2日发布的一份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中,该院审查,“原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行长赖敏在任职期间,因亏空‘917’科目巨额款项,为逃避稽查和通过离任审计,赖敏与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国俊商量,以开平中晖公司的名义贷款,从开平中行挪用1605万美元用来填补亏空的资金缺口”。
 
(郑重声明: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对本文保留全部著作权限,任何形式转载请标注出处,违者必究。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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