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的一个上午,一位神情焦虑的中年男子,推门走进了我们的悉尼办公室。
他姓王,是国内一家A股公司的高管,一家三口滞留在澳洲已经四个月了。
与绝大多数人一样,他的2020年注定是充满不确定性的一年。1月23日武汉封城之后,他迅速买了高价票,几天后,举家飞到澳洲悉尼躲避疫情。
与他有相似经历的,不在少数。
因为疫情他们滞留了在澳洲,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关键时刻。
01
3月25日,澳洲正式封境。
一般情况下,澳洲公民和澳洲绿卡持有人都无法离开澳洲。他们全家几年前就拿下了澳洲绿卡,不过一直都是在中国生活。因为国内疫情,他们选择暂不离开澳洲。
次日,中国民航局颁布了“五个一”限飞政策。一家航空公司一个国家一条航线一周一班。中澳间的国际航班大幅减少,票价飙升,一票难求。回国的路又上了一道锁。
归途路远。
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高管,王先生敏锐地觉察到了普通人所忽略的问题——滞留在澳,会不会需要缴纳更多的税?
他的担心不是毫无缘由。
著名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说过,税收和死亡是人生无法避免的两件大事。
与中国不同,澳洲的财政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一般情况下,每年7月1日到10月31日,是个人向税务局自行申报上一年个人所得的法定报税期。
现在,这个财政年度就要结束。
滞留在澳洲的中国人,又到了一个关键时刻。
02
王先生作为成功人士,他名下有重资产,在中澳两国投资了多套房产,另外还持有A股股票,处理不当,就可能需要多缴纳一大笔税。
解决他的疑问,首先要回到一个最基本的判断,他到底是不是澳洲税务居民?
如果是澳洲税务居民,他在中澳两国的收入和所得,包括工资、房产和股票的投资收益,都需要按照澳洲高税率向澳洲税务局纳税。因为澳洲对澳洲税务居民全球征税。
如果是非澳洲税务居民,只需要就名下澳洲房产的收益纳税。因为澳洲不对非税务居民源自海外的收入和所得征税。
两相比较,在澳缴税差别巨大。
那什么是澳洲税务居民?
03
在澳洲,税务居民身份认定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大名鼎鼎的爱因斯坦也曾说过,世界上最令人费解的东西就是所得税。
而个人所得税核心之一就是税务居民身份认定。
首先,澳洲税务居民不等同于澳洲国籍或者澳洲绿卡。
与国籍和绿卡相对应,税务居民身份可称为“税籍”。通俗地说,税籍≠国籍或绿卡。
拿到澳洲国籍或绿卡后,回到中国长期居住,很可能就不是澳洲税务居民。
其次,澳洲税务居民认定有下面四个测试标准,只要满足任一标准,就会被认定是澳洲税务居民。
第一,按照普通人的认知来判断,在澳洲“居住”的个人属于澳洲税务居民。
何谓“居住”?澳洲个人所得税法对此没明确的定义,倒是澳洲法官在浩瀚的判例中做了各种详尽的解释。这个标准需要密切考虑个人的具体情况,比如(请往左拉下图):
在澳居住时间长短(如签长租约、购入自住房、购买家具拟长期居住);在澳居住的真实意图(如申请绿卡);
家庭、生活和就业与澳洲的关联紧密程度(如配偶在澳常住);
个人投资及资产在澳情况(在澳开办公司、买房);
个人社会关系(在澳加入俱乐部)等等。
个人的税务身份问题,需要根据个人在一个完整纳税年度的整体情况来判定。而个人的情况千变万化,所以根据这个标准进行认定是个让人挠头的事情。
04
如果不符合第一种的情况,就需要继续判断是否属于下面三种情况。
第二,常住地在澳洲的个人属于澳洲税务居民,除非澳洲税务局认为他的永久住所不在澳洲境内。这里说的常住地通常指:
婚生子女出生时父亲所在的常住地或非婚生子女出生时母亲所在的常住地;个人选择的常住地;
非独立能力人的常住地。
这个常住地的认定也不容易。
第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澳洲住满183天的个人属于澳洲税务居民,除非能够证明他的习惯性居所在澳洲境外而且没有在澳常住的意图。
举例说,如果持有澳洲绿卡,在今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在澳洲居住满183天以上,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澳洲税务居民。
但是,住满183天不一定就是澳洲税务居民。比如,个人在北京自己的住所常住,拿着旅游签证进出澳洲,在各大酒店住宿,住满183天,这样的情况下,很可能不被认定为澳洲税务居民。
第四,享受联邦政府公务员养老金的个人及其配偶、16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澳洲税务居民。这个是指在澳洲境外任职的澳洲公务员,这好理解。
如果希望被认定为非澳洲税务居民,避免被澳洲税务局全球征税,就必须通过上面4道“关卡”的考验。
上面提到的王先生,虽然他拿着澳洲绿卡,但结合其他的情况综合判断(长期居住在中国,家庭在中国,在中国工作等),在因疫情滞留澳洲之前,他大概率会被认定为非澳洲税务居民。
那滞留澳洲期间,他的“税籍”是否会改变呢?这个问题,在7月1日马上到来之际,显得尤为重要。
05
截至目前,全球新冠确诊人数约960万。人类与新冠疫情的这场战争还没看到胜利的曙光。
6月4日更新后的“五个一”政策,也会持续到10月底。经查询,从现在到9月,澳洲回中国的机票已经售罄。
像王先生一样拿着绿卡滞留在澳的,我们身边还有很多。
另外,我们也接触到了不少拿着其他临时签证滞留在澳的朋友。他们的税务身份问题,是个大事情。
针对他们这些情况,2020年4月,澳洲税务局在其网站公布了《非澳洲税务居民滞澳税收问答》。我们摘录了如下核心部分:
因为疫情,非澳洲税务居民在澳暂时停留几周或几个月,只有其永久居住地是在澳洲境外,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返回居住国的,他的税籍不会发生改变,也就不会被认定为澳洲税务居民。他的澳洲纳税义务也不会因此改变,他只是来源于澳洲的收入进行征税。
如果非澳洲税务居民滞澳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打算返回居住国,那他的税务居民身份认定就会更复杂。言外之意,他可能会被认定为澳洲税务居民。
在滞留期间,如果从非澳洲税务居民变为澳洲税务居民,澳洲税务局重申必须全球征税。
在滞留期间,非澳洲税务居民从原澳洲境外雇主获得的带薪假收入,无须在澳申报。
在滞留期间,非澳洲税务居民远程继续为澳洲境外雇主工作,如果时间不长于三个月,这部分的工作不会被认定为源自澳洲。如果超过了三个月,就需要判断该工作是否与澳洲有关联。
非澳洲税务居民在澳洲获得工资或薪水,按照澳洲与其所在国签署的双边税收协定来解决双重征税问题。
回到王先生的具体案例,他永久居住地是在中国,目前条件不允许回国(机票难买“五个一”政策)。如果他收集了足够的证明来表明尽快回中国的意愿,那么他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澳洲税务居民。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在中国的收入及收益就无须在澳申报纳税。
06
事情就这么简单么?
非也。
考虑到上面那四条复杂的税籍判定标准,而且澳洲税务局随时可能颁布新的指导意见,王先生需要注意的事项还不少。
假设,因为疫情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王先生决定:
让他13岁的儿子就近入读悉尼的一间学校,全家办理了全民医疗保险Medicare卡,翻新在澳洲的一处房产后购买了高档的家具、搬家入住,在澳洲创立了一家公司并且担任了公司执行董事。
在这样的情况下,综合起来看,王先生还会被认定为非澳洲税务居民么?
为什么?
从上可见,他携全家在澳长期居住的意图越来越明显,被认定为澳洲税务居民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因而,即使目前澳洲税务局并没有把暂时滞留在澳的“非澳洲税务居民”轻易定义为“澳洲税务居民”,如果没做好税籍筹划,在未来,就依然会有被认定为“澳洲税务居民”的可能。
而新财年就是一个极佳的筹划时间起点!
07
心思缜密的王先生还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一旦被认定为澳洲税务居民,之后变回非澳洲税务居民,会产生什么样的税负?
这是个好问题!
从澳洲税务居民变为非澳洲税务居民,在税籍改变时,王先生会被视为按照当时市值出售了澳洲境外的资产(比如说他持有的A股股票),并应就资产增值部分纳税(资本利得税/CGT)。
他可以选择在改变那一刻不缴纳,但是在未来最终出售这些资产时,澳洲税务局对他仍念念不忘,他依然需要缴纳增值部分的资本利得税(除非中澳双边税收协定给了他相应的减免)。
这样的税籍转换意味着,他在改变时或者最终出售资产时都可能要为境外资产增值部分买单。
滞留在澳洲的朋友,特别是名下有重资产的,
澳洲税籍认定及转换,草率不得。
写在最后
2020年本应是一个美丽的年份。
但,它并不是。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世界失去了应有的平静。
疫情之下,像王先生一样滞留在澳的中国人已经历了太多的煎熬。愿他们在新财年即将开始之际把握好每一个关键时刻,踏准每一步,
终将守得云开见月明。
本文是澳中专业人士共同撰写,文中的内容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
文章来源: 澳中法税及跨境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