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暂不取消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维持不变

11月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2018-11-02 10:24:0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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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11月2日讯  11月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除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外,《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中的总体税率基本维持不变。对于市场比较关注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显示,证券交易印花税仍将维持1‰的税率水平,按照交易金额,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证券交易的受让方征收,同时,将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纳入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为了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中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1988年10月,中国政府施行《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正式恢复征收印花税。 中国印花税税率最初为6‰,后来总体呈下降趋势,中间有过两次上调。
 
在1988年至2017年的二十年间,中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人民币,约占全部税收的1.5%。
 
虽然印花税在中国只是一个小税种,但由于中国印花税收入的一半以上几乎都来自证券交易印花税,因此,《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意义非同小可。北京师范大学会计系教授申嫦娥撰文称,“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其中股票交易印花税1124.62亿元。前几天券商概念股逆势上涨,就是对这次证券交易印花税可能下调的一个预期”。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先后取消了包括证券交易在内的印花税征收。目前在世界主要的证券交易所中,只有中国大陆和印度在对印花税进行征收。中国国内也曾多次呼吁政府减免印花税,以降低交易成本、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但是,自1988年颁布实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来,其间,中国政府只针对印花税施行办法进行过一些小的修订。
 
尽管在这次的《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中,中国政府没有对证券交易印花税进行调整,但申嫦娥教授认为,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放权至国务院,可能是对未来的调整留有预期,“从国际上来看,由于证券交易印花税会增加投资成本、引起证券市场更大的波动,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取消了证券交易印花税。预期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有下调空间的,将会成为政府‘救市’的一张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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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申嫦娥认为,此次《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的主基调是“降税”,比如资金账簿、运输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印花税税率的降低,同时也增加了很多涉及民生问题的免税项目。申嫦娥说,这切实减轻了各行各业的交易成本以及民生负担。此外,申嫦娥提出,从法规层面看,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提升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意味着法律约束力更强,同时对于纳税人而言,违法成本也更高。
 
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也认为,“继续降低甚至取消印花税是大势所趋,未来除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外,其他印花税项目将取消,或是与其他相关税费进行合并,形成综合的产权转让、合同交易征收费用”。
 
但是,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恰恰表明短期内中国印花税的征收不可能取消。
 
“证券交易印花税其实被很多业内人士和股民过度解读了,它的真实影响力不应该如此之大”,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王朝才也向媒体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教授认为,“短期内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确实不可能发生大的改变,但是从中长期看,有关部门应该彻底废止证券交易印花税,代之为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税就是一种利润税,只有股票买卖过程中赚钱有利润了,国家才会对交易者进行征税。有些国家还规定亏损部分可以抵缴部分税款,这显然更加合理,也更有利于股市长期稳定向好的发展”,施正文教授说。
 
(部分资料来源:北京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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