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C主席西姆斯(Rod Sims)表示,该框架协议下,两机构将就市场定义、损害理论及影响评估、并购补救方案的设计等方面定期交换信息,同时遵循各自司法辖区的保密及隐私要求。
中国商务部是监督和施行中国反垄断法的三大主要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并购监管。
西姆斯称,ACCC对谅解备忘录带来的机遇表示欢迎,希望可加强与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关系。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双方将会共同讨论其竞争法律、政策规定,共同分享执法方面的经验。
“对澳中双方而言,MOU体现了竞争监管领域跨国合作的重要性”,他表示。
全球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PwC)研究指出,2013年,中国海外并购交易总值由2012年的664亿美元缩减20%,至515亿美元。然而去年澳大利亚占据中国海外并购交易的份额,在前一年57亿美元的基础上增加了34%,至77亿美元,达到2009年以来最高水平。
市场观察人士认为,澳中双边交易量正不断提升,本次框架协议的达成标志着两国监管机构首次打开沟通大门,对于未来进一步合作有着重要意义。
周四,西姆斯在北京出席美国律师协会反托拉斯亚洲会议时发言表示,亚洲地区竞争监管机构加强合作的重要性正在凸显,尤其是涉及到全球性并购与同业联盟案的情况下。
亚洲市场反垄断力度加强,意味着跨国并购过程,及其它国家施加的补救办法对澳大利亚公司和消费者的影响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