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居住时长达标即可申永居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澳洲论坛报道,为吸引来自全球的投资者与企业家,联邦政府宣布将于今年7月1日起对整个商业创新和投资计划(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Programme)进行改革,同时对来澳的投资者签证项目也展开改革,其中就包括投资者签证(Investor Visa)、商业创新签证(Business Innovation Visa)、重大投资者签证(Business Innovation Visa)及高端投资者签证(Premium Investor Visa)。
而在上述改革中,联邦政府放松了签证政策中的居住条款,使得那些希望获得澳洲永居权的海外民众面临更少的限制。据了解,目前重大投资者签证的第一申请人需要满足每年在澳洲居住超过40天,并持续4年才能够获得澳洲的永居权,而配偶及实际配偶等第二申请人则需每年在澳洲居住时长超过180天。
而根据即将实行的新政,联邦政府将每年严格的居住时间的限制政策大大放松,重大投资者签证第一申请人只需在4年内累计在澳居住160天以上,第二申请人只需在4年内居住720天以上,就符合申请永居权的条件。
移民评分最低标准下降15分
除此之外,自7月1日起,澳洲贸易委员会(Austrade)也获得了提名重大投资者签证申请者及高端投资者签证申请者的权利,而此前仅有州政府及领地政府才有提名权。
而重大投资者签证与高端投资者签证政策还重新引入了主申请人与第二申请人身份互换的条款,同时,有关申请永居权的移民评分最低标准也从65分下降至50分。
改革促创新与新兴企业发展
此外,据了解,在改革计划中,重大投资者签证与高端投资者签证的申请人需要保障自己的投资符合投资框架中做出的规定。据了解,此份投资框架旨在鼓励海外投资流入到澳洲的创新与新兴企业。
政策规定,重大投资者签证申请人需要将500万澳元资金中的至少50万澳元投入到澳洲风险领域及私募股权基金等新兴企业中。而联邦政府还将根据市场的反映,将目前的50万澳元风险投资要求金额增加至100万澳元。(大洋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