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内阁会议重新界定“密切接触者”:与确认病患共处4小时以上 必须无条件自我隔离7日

昨日12月30日周四,澳大利亚政府内阁召开会议,针对疫情以及变体毒株的检测、追踪、隔离和正在推进中的疫苗加强计划进行讨论。
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编辑:Cathy 2021-12-31 07:50:00 A+

澳内阁会议重新1.jpg

( 图片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12月31日讯 昨日12月30日周四,澳大利亚政府内阁召开会议,针对疫情以及变体毒株的检测、追踪、隔离和正在推进中的疫苗加强计划进行讨论。 

内阁会议一致同意并决定在全澳范围内采用统一的新的““密切接触者”定义,并要求密切接触者至少自我隔离7日。 

何为新的“密切接触者“? 

最新的“密切接触者”指的是那些和确认疫情感染者共处超过4个小时以上的人群。 

这4个小时包括在家中或类似居家环境中,与确认患者一起生活或共处。 

总理莫里森表示,这一新定义将于12月31日午夜在新州、维州、昆州、南澳州和首领地生效。塔斯马尼亚州将于1月1日启动新的“密接”定义,而北领地将在未来几天公布其计划。 

南澳将继续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采取10天的隔离政策。 

一旦成为“密切接触者“ 应该采取怎样措施 

总理莫里森表示,无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快速抗原检测,当快速抗原检测的结果呈阳性时,则须接受PCR聚合酶链反应检测。 

与此同时,如果密切接触者在检测前出现了新冠症状,则必须接受PCR聚合酶链反应检测。 

无论检测结果如何,即便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密切接触者,也必须在接下来的七天内保持隔离,因为症状和其它情况可能会在后期出现。 

密切接触者和 COVID 病例的检测和隔离要求具体如下: 

——无论疫苗接种状态如何,COVID-19 病例的隔离期都将标准化为自检测呈阳性之日起 7 天; 

——家庭接触者或类似家庭的接触者,无论疫苗接种状态如何,除特殊情况外必须自最后一次接触确认病例时间起隔离 7 天。 期间需在隔离第 6 天完成快速抗原检测 (RAT) ,如果检测结果呈阴性,仍需要在之后的7日内进行自我监测,观察是否出现相关症状,如果出现症状,则需要再次进行测试; 

——其他可能接触过病例但感染风险较低的接触者必须监测症状,但只有在出现症状时才需要进行 RAT 或 PCR 检测; 

——所有接触者在接触病患后后 14 天内避免前往高风险场所,如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以降低传染给他人的风险。 

【小编贴士:】手机端阅读时,点击文章页面左上Logo即可返回首页阅读。祝读者朋友天天健康、开心!工作投资顺利。

免责声明:本文为财经观察评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操作或投资决定请询问专业人士。

( 郑重声明: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对标注为原创的文章保留全部著作权限,任何形式转载请标注出处。) 

分享 评论 (0)
推荐阅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