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bon郑煤锁定合作关系 煤田评估初报佳音

最新消息显示,澳洲煤层气开发商Carbon Energy(ASX:CNX)已正式成为河南郑煤集团内蒙古西乌旗浩沁煤田独家地下煤气化技术合作方;通过初...
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编辑:丽莎 2013-06-20 14:50:39 A+

  ACB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最新消息显示,澳洲煤层气开发商Carbon Energy(ASX:CNX)已正式成为河南郑煤集团内蒙古西乌旗浩沁煤田独家地下煤气化技术合作方;通过初步评估研究,Carbon证实浩沁煤田有三块项目区域可运用其专利技术进行煤层气开采,煤层气项目建设启动指日可待。

    跨省开发 郑煤内蒙建矿

   
郑煤集团是一个以煤炭生产为主,集电力、铁路、电解铝、建材、煤化工和机械制造等多元发展的大型能源企业集团。集团总部于2007年10月1日迁入郑州市中原区,所辖企业遍布河南、山西、湖南、内蒙古4省区7地市近20个县市,是中国规划的13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豫西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拥有固定资产138亿元,年产值超过130亿元,是河南省重点企业,2007年强势进入中国工业企业500强。

    作为中国老牌国营煤企,随着原有矿井开采深度的延伸和服务年限的增加,郑煤集团的大部分主力矿井资源接替紧张,部分已经面临枯竭。2011年11月,郑煤集团与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浩沁天成矿业有限公司签下了合作开发42.37亿吨浩沁煤田的协议,向跨省开发资源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资料显示,浩沁煤田资源储量大,面积253.55平方公里,煤种属于优良的瘦煤和褐煤。郑煤集团计划在该煤田规划建设两座年产800万吨至1000万吨的煤矿。两座矿井投产后,产能规模相当于再建一个新郑煤。

    强强联手 锁定合作关系

    除修建煤矿外,
郑煤集团计划进一步扩展产业链条,在浩沁煤田建设UCG示范项目和UCG商业项目。经过严格评估,郑煤集团选择Carbon作为浩沁煤田UCG技术服务商,并于上月初签订非约束性技术服务协议。6月17日,Carbon与郑煤签订技术许可协议,最终达成正式合作关系。当日CNX股价跳空高开,全日在开盘价之上运行,成交量较前日明显放大,最终收于0.034澳元报收,涨幅达30%。
  
  在交易过程中起关键促进作用的Carbon总裁Morne Engelbrecht称成为郑煤内蒙古西乌旗浩沁煤田独家地下煤气化技术合作方后,公司将获得持续稳定收入,同时可提升专利煤层气技术在中国市场及全球市场的知名度。
  
  根据安排,Carbon将在项目达到预定阶段性成就后,获得1000万澳元技术许可费,及相应的技术服务费和特别使用权费。双方约定将在未来2年内分三期建成年产量在30PJ以上的商业规模煤气化项目。一期工程将在Carbon确定作业区并进行特征评估后立即展开。
  
  公告披露,浩沁煤田为中国国土资源部批准建设的一个31亿吨级大型煤炭基地,面积达184平方公里。UCG示范项目和UCG商业项目由郑煤全程提供资金支持。
  
  推进顺利 快速确定潜力区
  

    仅隔两日,Carbon于周四向市场透露,对郑煤合作方浩沁天成矿业公司提供的煤田详尽资料进行审视后,Carbon可证实有三块区域适于运用UCG技术,且适用范围有扩展的可能。
  
  三块区域所含煤矿处于地下水构造中,质量、厚度及结构均符合UCG技术应用要求。另外,研究估计浩沁煤田有充分资源可支持建立发电量达1千兆瓦火电站,或支持年产量达50PJ的合成天然气 (SNG)工厂运营30年以上。
  
  与此同时Carbon已确定一块最适于进行工艺特性控制操作(PCP)的区域,意味着有望在该区块尽快落实模型工艺变量,为商业化UCG工厂的设计和建设做准备。郑煤集团目前正准备对具体区块进行特性钻探与分析。
  
  Carbon技术专家组将前往内蒙古与郑煤集团项目组共同启动项目。初步工作包括设计项目规划,就项目进展安排、工作范围及设计实施达成一致。
  
  Carbon是澳洲一家新兴的能源企业,致力于从UCG合成气中生产出洁净能源及化学原料。2012年10月Carbon曾以1000万美元价格向中国煤业巨头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提供技术服务,成为后者在山西省地下煤气化项目独家技术合作伙伴,这也是CNX首次作为非实体合伙人进行专利技术使用许可的发放。
  
  今日,Carbon股价上涨3.12%,收盘报0.033澳元,成交量达74万股。

    与Carbon股价在今日澳洲股市大跌愈2%的弱势行情中逆势上扬3.12%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郑煤集团持股34.99%的控股上市公司郑州煤电(沪市 600121)股价乏善可陈,今日股价下跌4.49%,报收5.74元。截至今日(20日)收盘,郑州煤电对其控股母公司郑煤集团和澳洲Carbo公司进行项目合作之事并未披露相关公告。


   
  
  
  
  
  
  

分享 评论 (0)
推荐阅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