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拓展澳大利亚业务 8步走迎来开门红

对许多外国投资者来说,到澳大利亚设立子公司或者新公司往往是在本地市场展开运营的第一步,而由于运营环境方面法制法规的差异、语言文化的...
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编辑:Mary Su 作者:Carl Hinze, Linda Lau 2017-05-23 14:43:4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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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5月23日讯 对许多外国投资者来说,到澳大利亚设立子公司或者新公司往往是在本地市场展开运营的第一步,而由于运营环境方面法制法规的差异、语言文化的不熟悉,准备过程可能是紧张而混乱的。
 
澳大利亚有着四十余年运营历史的知名专业机构豪力律师事务所(Holding Redlich)应澳华财经在线邀请,针对中企入澳面临的实际问题、如何走稳在澳运营的第一步提出专业看法,本网收录如下,以飨读者。实战篇,注意八大要素——
 
公司注册 分支机构VS 子公司
 
在澳大利亚,外国公司可以通过设立澳大利亚分支机构(在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注册登记该外国公司)或者子公司(在ASIC注册登记一个新公司)来开展业务。在程序上,注册登记澳大利亚分支机构比注册登记一个新的子公司稍加繁琐。在实践中,大多是外国公司会选择后者。
 
豪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业务部主管Carl Hinze重点介绍外国公司在澳大利亚设立子公司涉及的关键问题。
 
“在澳大利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不管是私有控股公司还是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程序简单明了,只需将相关的申请表格提交给ASIC即可”。但要注意,公司必须设立一个注册办事处来接收ASIC的通信并与ASIC进行联络。另外,公司需要至少有一名常住澳大利亚的董事和秘书(上市公司必须有一名秘书,但对于私有公司而言此义务不是强制的)。
 
管治:谨守董事职责 谨慎合规 警惕后果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澳大利亚2001年联邦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通常为公司董事和秘书)须遵守诚实、谨慎、勤勉以及合理利用其职位和工作信息的职责。公司法要求公司积极参与公司事务,确保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就后者而言,公司董事必须确保公司在破产状态时(即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停止其交易业务。
 
Carl Hinze提醒称,如果公司高管违反这些职责,他们可能会面临一些严重的后果,包括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就破产交易导致的损失进行个人赔偿、禁止其在某一期间内或无限期地担任高管职务、罚款和(极端情况下)监禁。(相关报道:《监管层警钟 澳洲公司外籍董事须恪尽职守》)
 
因此,外国投资者须确保其高管了解自身的法律义务,并向这些雇员提供合规计划和适当的培训,以确保其遵守相应的法律职责。
 
财务:符合澳洲会计准则 做到“真实及公正”
 
公司(及其高管)被要求保存财务记录以正确记录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交易细节。适当保存这些记录满足未来准备“真实及公正”的财务报表及对这些记录审计的需求(若需要)。
 
豪力律师事务所(Holding Redlich)律师刘一蕾(Linda Lau)表示,对于报告实体(包括所有公开公司)、大型私有公司以及外资控股小型私有公司而言,财务报表须符合澳大利亚公司法、会计准则。
 
另外,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不定时发布对相关规定的解释和理解。公司应确保有一套完整的董事合规培训计划以确保这些问题收到重视并得以解决。
 
雇佣:遵行就业标准、劳资裁定 准备劳动合同模板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在澳大利亚,联邦和州法律几乎涵盖了雇佣关系的所有方面,包括就业标准和就业条件、休假、税收、退休金、歧视和工作场所的健康和安全。同时,公司还应考虑在澳大利亚雇佣关系中以行业和职业为标准进行划分的现代劳资裁定。
 
对于在澳大利亚有注册登记的子公司或者有聘用雇员的外国公司而言,准备普通雇员和高管的劳动合同模板是十分重要的。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符合国家就业标准、现代劳资裁定和企业协议规定的最低就业标准。
 
劳动模版准备之后,可根据每个雇员的不同情况,修改模板中的奖金、工资调整安排和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约束等额外条款和条件。
 
引入海外员工 用好两类工作签证
 
对于外国控股的澳大利亚子公司而言,赞助其海外雇员(尤其是为行政、管理、专业和技术人员)的临时和永久居留签证是正常现象。企业为海外员工提供担保,引入人才通常借助工作签证。
 
豪力律师事务所刘一蕾律师提示,从2018年3月起,临时工作(技术类)签证(457签证)将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新的临时技能短缺签证。签证有效期最长为2年,只能续签一次。同时,该签证持有人将不可转为永久居民。
 
“因此,对于在澳大利亚设立子公司的外国公司而言,充分了解澳大利亚移民法对外国公司的商业计划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运营处所:购买VS租赁商业地产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报道,当外国公司刚开始在澳大利亚设立机构时,相比较直接购买土地可能租赁商业地产更为合适。租赁协议给予承租人在一段固定时间内对土地的独占权。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性质地产(零售或非零售)下的租赁关系可能被不同的法律管制。
 
“我们建议外国公司在协商租赁协议初期聘请专业法律人员协助审核租赁协议并对其提出建议和修改(包括与出租人法法律代表进行谈判)”,刘一蕾律师说。
 
提前准备标准商业合同 &注重知识产权保护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承诺。不过,只有相关要求都被符合的合同(有要约、接受、交换、创造法律关系的意图和确定性)才能被执行。
 
“我们鼓励外国投资者(及其澳大利亚实体)主动准备有规范的标准商业合同和交易条款并就获得相关法律建议。”
 
豪力律师事务所强调,外国投资者一旦决定在澳大利亚开展业务,应立即注册其知识产权。
 
在澳大利亚,主要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为著作权、专利、设计和商标。另外,普通法也就他人侵犯知识产权及泄露保护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的情况提供了补救措施。
 
豪力律师事务所(Holding Redlich)创建于1976年,是澳大利亚有着四十余年运营历史的知名律所。豪力与亚洲的一些企业和律师事务所有紧密联系,特别是与中国和新加坡。豪力还是国际经济论坛-博鳌亚洲论坛每年的嘉宾,积极参与促进亚洲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理解,信任和合作。
 
在具体实践上,豪力在商业移民,外国投资规则、商业结构、商业房地产、农业、基础设施、能源和资源等方面展现出优越技能和丰富经验,获得高度认可。
 
(免责声明:本文为财经观察评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操作或投资决定请询专业人士。请注意,本文未涵盖外国公司在澳大利亚设立业务机构时需要考虑的所有关键事项。例如,本文未涉及在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制度下的外国投资申请等重要问题,也未涉及反垄断、竞争管制或反贿赂和腐败的问题。本文旨在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有关其在澳大利亚设立合法业务机构时经常忽略问题的基本指南。)
 
(郑重声明: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对本文保留全部著作权限,未经许可授权,禁止第三方以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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