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税收制度尚存漏洞 科技公司监管仍待加强

澳大利亚统计局(ATO)发布“公司税收透明度报告”,称大约三分之一的大公司(年收入1亿澳元或以上)没有缴纳税金。
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编辑:Tony 2019-12-13 06:24:4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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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12月13讯 澳大利亚统计局(ATO)发布“公司税收透明度报告”,称大约三分之一的大公司(年收入1亿澳元或以上)没有缴纳税金。
 
尽管如此,ATO副局长Rebecca Saint称,澳大利亚企业纳税状况从去年开始有所好转。在至2018年的5年时间内,各个行业申报总收入、应税收入和应付税款的企业数量呈上升态势,没有缴纳税金的大公司数量下降。她还表示,长期声称亏损或应税收入低的大公司会受到ATO的特别关注。
 
数据显示,谷歌和亚马逊等公司几乎没有在澳洲纳税。2017-18财年,谷歌澳大利亚分公司营收超过10亿澳元,但只缴纳3700万税款,相当于纳税税率只有3.6%,远远没有达到30%的公司税税率。
 
澳大利亚软件公司Atlassian的营收同样是10亿澳元,没有缴纳税款,但该公司并未违法,因为澳大利亚法律允许企业将以前的亏损计入本年度账目。
 
Saint表示,好消息是,许多公司不再亏损,只是用以前的亏损冲抵当前利润,预计冲抵完毕之后,这些公司将缴纳税款。
 
亚马逊网络服务公司澳大利亚分公司营收为2.01亿澳元,但只缴纳税款650万澳元,相当于税率为3.3%,同样远低于30%的公司税税率。
 
2018年度,在线影片租赁提供商Netflix在澳洲的营收为6亿至10亿澳元,但只缴纳税款约34万澳元。该公司采用通过在荷兰注册的分公司向客户收费,而荷兰的税率远远低于澳大利亚。事实上,Netflix只是因为在澳洲收取了1210万“服务费”而缴纳了相应税款。
 
目前,澳大利亚正在加强对科技巨头的管理。在联邦政府发布了对“数字平台问询报告”的意见后,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提供了更多资金,监督脸书和谷歌这样的数字科技巨头。
 
莫里森总理表示,联邦政府将建立目标明确、措施得当的监管框架,更好地保护澳大利亚消费者,向消费者提供足够信息,保护消费者隐私,并解决数字平台与传统媒体的不平衡问题。
 
分析人士指出,澳洲税收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大公司特别是数字平台公司监管任重道远。如何为这些公司营造有利的经营环境,同时又保证税收公平合理,是联邦政府面临的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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