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1月15日讯,1月12日,澳大利亚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气候风险披露的重大改革立法草案。
根据该草案,大型企业和资产管理公司将被要求向投资者披露其气候相关风险、风险管理策略和排放目标。
其中,部分符合特定标准的企业最早将需要从2024年中期开始披露气候风险相关信息。
根据拟议计划,营收为5亿澳元的公司或须自2024年7月1日起进行气候披露,营收为2亿澳元的公司或须自2026年起进行气候披露,营收为5,000万澳元的公司或须自2027年起进行气候披露。
与此同时,管理资产规模超过50亿澳元的管理公司或须自2026年7月1日起进行气候披露。
据澳大利亚财政部,该立法草案修订了《2001年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和《2001年公司法》,为企业引入标准化的报告要求,以确保企业进行高质量的气候相关财务披露。
澳大利亚财政部长吉姆·查默斯(Jim Chalmers)表示,该立法草案“是提高透明度的重要一步,将帮助投资者和企业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并为更强大、更稳健的金融体系奠定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澳大利亚人报;澳大利亚财政部
【小编贴士:】手机端阅读时,点击文章页面左上Logo即可返回首页阅读。祝读者朋友天天健康、开心!工作投资顺利。
免责声明:本网所发所有文章,包括本网原创、编译及转发的第三方稿件及评论,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交易操作或投资决定请询问专业人士。
(郑重声明: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对标注为原创的文章保留全部著作权限,任何形式转载请标注出处,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