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裂缝大楼谁担责?开发商与承建商开打推诿战

悉尼奥林匹克公园36层高裂缝大楼Opal Tower的建筑质量问题仍在调查当中,目前尚不确定建筑物的居民(总共约300人)何时才可以搬回大楼。但...
来源:《澳华财经在线》 编辑:Jessie Wu 2019-01-02 08:23:21 A+
 
\

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1月2日讯  悉尼奥林匹克公园36层高裂缝大楼Opal Tower的建筑质量问题仍在调查当中,目前尚不确定建筑物的居民(总共约300人)何时才可以搬回大楼。但大楼的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的“推诿战”已然爆发,双方势必就谁将承担事故责任和业主经济损失的问题对簿公堂。(详见《平安夜里不平安 令人惊魂不定的The Opal Tower》,《Opal Tower 居民四天内二度撤离》)
 
新年的第一天,开发商Ecove即对外公布了与承建商Icon的一份保密合同,试图证明Icon对Opal Tower公寓楼的建造和详细设计负有全部责任。在昨天的声明中,Ecove称,自己只是Opal Tower的开发商,Icon才是设计和施工的承建商。
 
“这个项目是通过‘设计和建造’合同进行的,”Ecove在声明中说。 “在此基础上,开发商向承建商展示了初始设计概念。然后,承建商根据所有建筑规范和权威要求,在符合初始设计概念的要求下出具详细设计。”
 
作为回应,Icon一位发言人对媒体表示,“我们的优先事项仍然是大楼居民的安全和福利,并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试图自己脱责”。
 
Icon曾与结构工程公司WSP参与了Opal Tower项目。Icon尚未提出任何清晰的时间进度线,而WSP表示Opal Tower“整体上结构合理”并且其中大部分可以逐步恢复入住。 
 
在星期一的一份声明中,WSP表示其工程师在四楼发现了两组裂缝,并安装了更多钢支撑支柱作为预防措施。
 
Icon发言人说,“调查仍在继续,整改工作已经开始”,“只有在当局同意了安全措施,确保居民与潜在的危险隔离,并且获得所有所需批准后,才可以重新入住。”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事故接下来要引发“一个不可避免的漫长法律程序”。

据《澳洲金融评论》报道,开发商Ecove仍在Opal Tower拥有30套公寓,与公寓的其他业主一样,Ecove自己的投资受到了这一事故的打击。一位房地产经纪人上周表示,这些房产目前很难出售。楼内一套位于35层的两居室公寓目前正在挂牌销售,挂牌价为118万澳元。
 
UrbanTaskforce 的 CEO Chris Johnson 指出,这样的建筑获得入住许可之前必须经过各种检查和验收,交房才四个月就出现这样的问题,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只有结构上的重大错误或者地基部分不稳定两种可能。
 
一些人猜测,由于Opal Tower所在的大部分土地都是从沼泽地开垦出来的,这样的地基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实际上是不稳定的。
 
但在声明中,Ecove表示“我们相信地基没有问题,因为它们建在页岩基岩上,这在悉尼很常见”。
 
工程师们还排除了在花园的建筑“槽”中开裂的预制混凝土板存在内在缺陷,他们现在认为这个问题与建筑错误或建筑设计有关。该建筑由建筑公司Bates Smart设计,该公司网站上介绍,在悉尼和墨尔本的工作室拥有250名员工,“我们屡获殊荣的项目改变了城市结构以及人们使用和居住在城市空间和建筑环境中的方式”。
 
澳洲资深地产开发顾问永强对《澳华财经在线》分析称:“Ecove是开发商,Icon是承建商,Bates Smart做设计。在有进一步的证据之前先不要随便指责哪一方,因为他们都可能也是受害者,特别是Ecove和BatesSmart。”
 
2015年新州政府规划厅按照 State Significant Project (SSP) 程序给Opal Tower项目颁发了项目许可。也就是说,Opal Tower是一个州级别的重点开发项目,不受地方议会监督。新州规划厅发言人称,当时颁发项目许可的厅长是 Rob Stokes,在项目审批的过程 Auburn 议会提供了重要建议。Auburn 议会已经因腐败被并入 Parramatta 议会。Parramatta议会发言人表示这一项目在申请建筑许可(CC) 和居住许可(OC )的过程中使用的是第三方监理( Certifier),施工的视察和监督也由第三方监理 完成的。(详见《悉尼“裂缝大楼”Opal Tower监理者或面临百万澳元罚款及监禁》)
 
起初新州政府并不承认自身应对大楼事故负有任何责任,但后来开始积极介入,已委托两位大学的工程学院院长展开独立调查。
 
“要查的事情和方面很多,最后很可能还有刑事责任。最后调查结果对未来开发建设制度流程的影响也非常值得关注。” 永强说。
 
(郑重声明: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对本文保留全部著作权限,任何形式转载请标注出处,违者必究。图片来自网络) 
分享 评论 (0)
推荐阅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