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宣布,降低中国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调整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0.087‰双向收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A股交易过户费将按照成交面额的0.375‰双向收取。同时,为了优化证券交易所收费结构,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本规模分档收取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并对深圳交易所挂牌的创业板公司实行减半收取。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于2012年6月1日实施。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券交易相关收费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此前执行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当时市场规模和环境确定的。通过这些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规模扩大,上市公司数量和股票成交量有了显著增长,交易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为降低市场相关收费奠定了基础。此次降低A股交易相关收费,预计年度总额会达到约30亿元,将明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市场投资者负担,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等市场运行费用的措施也在研究之中。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推动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不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