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B News《澳华财经在线》6月6日讯 特朗普政府即将推翻奥巴马时代一项对澳航(Qantas)与美国航空(American Airlines)联营的裁决,这项裁决中,反垄断监管机构认为两家航空公司联营会减少跨太平洋航线的竞争。
美国监管机构在2011年首次批准了现有的澳航/美航联盟,但新联营协议将允许它们在所谓的“联营协议基础”上运营。在新协议下,哪一家航空公司运营特定航段并无差别,两家公司将在特定市场中扮演单一公司的角色,共同整合资源,包括设备和员工,并分享由此产生的收入。
美国运输部表示,已“暂时批准”两家公司建立联营合作,未来几周内会作出最终决定,这项决定会使消费者受益。
澳航和美航认为,他们期待已久的联营批准后,即可推出现在两家公司都未运营的新航线,如布里斯班至芝加哥航线、布里斯班至旧金山航线,并且可以优化航班时刻表,减少乘客旅行时间,方便乘客进入两个运营商的网络。
据称,每年的消费者总收益将达到3.1亿美元(4.45亿澳元),包括票价降低8900万美元,以及每年会增加18万多人次的旅行。
这一市场中此前已有两起类似的联营案例,分别是2001年新西兰航空和美联航,2011年维珍航空和达美航空。澳航和美航有望达成第三次此类协议,监管机构因此对澳航和美航在跨太平洋航线上“已经很高”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有所担忧。
根据美国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1月的一年中,两家航空公司跨太平洋航线市场份额从三年前的41%扩大至44%。
在此期间,澳航/捷星航空公司乘客量增加了8%,达到151万人次,而达美航空/维珍航空公司则增加到571,000人次。美联航/新西兰航空公司市场份额为28%,位居第二,年客运量增长了13%,达到112万人次。
联营合作越来越被视为各大航空公司除合并之外的第二大选择,尤其是在合并受到严格的监管限制的情况下。分析师表示,航空业公司的竞争环境不断变化,某些航线上的损失或收益可能就造成了整体的利润或损失之间的差异。
建立联营合作后,两家航空公司可以共同规划航线、客户忠诚度计划、营销和提供一站式购物,帮助减轻风险。
Cowen的分析师Helane Becker表示,这些联营合作通常都是收入分成,所以实际上哪家公司执飞某趟航班并不重要,美航和澳航将平分所得的收入。这也是航空公司增长的一种方式,能够将美国和澳洲的乘客联结起来,而无需使用两个预定记录编号,从而简化了客户的流程。对于航空公司而言,能在一种不增加风险的情况下增加了目的地,并且可能会创造更高的利润。
美国运输部于2016年底拒绝了美航和澳航的此类申请。在2018年2月提交第二次申请中,两家公司认为美国和澳新市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美国运输部表示,两家航空公司现在具有独特的定位,会增加新的运力,这可能会对机票价格施加下行压力并增强市场竞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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