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三年前澳矿企Whitehaven Coal开始申请获得Maules Creek项目开发权,但直至上述报告发布之前几日才获得前述项目开发权,这使得企业发展受阻。Whitehaven总裁保罗·福林(Paul Flynn)称,该项目审批“非常险峻”。
报告称,当前满足监管需求条件付出的成本已被企业列入经营成本,为保持盈利且保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矿企须尽可能压低前述成本方能获得满意的监管审批结果;自2006年以来,联邦政府变更11次,西澳矿业审批法规已变更15次,新州变更8次,昆州5次,这些因素均对矿企产生负面影响。
分析人士称,监管法规频繁变更对澳矿企产生较大影响,大幅增加了审核程序,不利于企业开发矿业项目。
报告称,目前监管程序的主要问题不在于法律条文问题,而在于政府机构有效执行程序的各种能力,这是矿业项目审批缺乏透明度及持续性的关键,亦是项目审批被延期的主要原因。
MCA称,政府各部门之间应按照澳政府理事会(Council of Australian Governments)的要求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企业。